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3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铜川市能源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6〕5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中深层地热能
鼓励中深层地热能大规模开发利用,探索地热能与传统供热方式耦合的商业模式,优先替代天然气供暖。中深层地热能长距离输热,形成可行商业模式,解决地热资源分布与用热需求空间不匹配问题。
创新推广“取热不取水”的井下换热技术,简化前置审批环节,加快项目落地。在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开展规模化应用试点,验证不同地质条件、不同供暖需求场景下的技术适配性和稳定性,推动井下换热技术经济水平持续提升。
(二)浅层地热能
探索先进技术路线和投资运营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替代天然气供暖等传统化石能源供暖。在城镇地区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工程,优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统筹使用建筑红线外公园绿地等,提升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效果。
(三)多元化应用
地热能发电相关科技研发和产业培育。地热能在工业生产领域应用。油气田废弃井转为地热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在富含锂、氦、硼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地热田,探索地热能供热与矿产提取相结合的梯级开发模式。老旧存量地热能供暖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和项目智能化水平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各市(区)、相关县(区)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开展试点申报。
(二)申报内容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陕西省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申报表》(附件2)及《陕西省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附件3)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地热能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填报试点申报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三、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试点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中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试点中的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纳入试点后,申报单位须每半年报送一次试点建设推进情况。
(三)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局)做好本地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区试点申报表和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叁份及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我委将根据各地市申报情况,择优选取3-4个试点,汇总后上报国家能源局。
联系人:付纪伟
电 话:029—63913748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申报表
3.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6〕55号).pdf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